- 蔡虹;郭文静;
在实践层面,由于缺乏必要的程序规制,核定征收制度在适用中常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规范层面,核定征收可适用的具体类型并未产生较大变化,但增加了“明确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的要求。因此,理论层面有必要回应核定征收适用的程序法理,以在保障纳税人权利与追求实质税收事实中寻求平衡。从证据协力义务的内容与程序来看,应明确纳税人必要的文书提出义务和事案解明义务,并从文书提出的程序、范围等方面提供权利保障。从税务机关角度看,其命令证据提出后可能面临不同的实务情形,应当区分纳税人未提出证据的税收事实查明与提出证据后税收事实的实质查明之二元区分。在此基础上,首先,应明确纳税人违反证据协力义务承担的是未提出文书内容视为已证明的法律后果,而非证明责任的倒置。其次,推算课税是推定课税的具体方法。对于纳税人证据提出后之实质税收事实的判定,税务机关应当审慎地证明与阐明。
2025年05期 No.262 16-2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53K] - 贾亚男;魏金沛;谢佳辉;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对于保障要素自由流动、消除税收制度壁垒以及夯实统一大市场的制度根基起关键作用。基于中国省级面板数据,运用必要条件分析方法 (NCA)与动态QCA方法,从组态视角分析税收营商环境要素提升市场发展水平的多元路径。研究发现,实现高水平的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税收公平、适度、法治和效率等多因素协同发挥作用,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存在多元路径和复杂机制,不同省份实现高水平发展的适宜组态也存在差异。因此,应通过增强税收信息化及政府透明度,分类指导优化不同地区组态实践,强化协同阻断不良组态,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2025年05期 No.262 25-3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58K] - 叶金育;蒋铮;
《碳补偿和碳信用的转让定价指南》在阐释碳补偿和碳信用交易特殊性、监管特殊性和价值链特殊性等多元特性的同时,也对可比性分析、转让定价方法选择、所有权归属和碳融资等带来全新挑战。对照指南发现,我国转让定价规则存在忽视碳补偿和碳信用交易的独特性、缺乏碳补偿和碳信用交易的定价方法、欠缺碳补偿和碳信用交易定价监管机制和残缺的碳定价机制影响正常交易价格认定等问题。欲解决这些问题,既要遵循碳补偿和碳信用的交易机理,又要保障转让定价规则的务实化运行,还要恪守国家税收主权和税收利益平衡。此外,应参照《指南》采取“融入立法模式”,以期生成既契合国际发展趋势又具有中国特色的碳补偿和碳信用交易转让定价规则。
2025年05期 No.262 37-4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52K] - 于钱源;
数字经济涌现的新商业模式深刻地影响着社会价值创造与流动规律。平台型企业通过非生产型数字劳动和双边市场属性获取超额利润,导致传统税制无法有效调节税收公平,进而需要设立数字税矫正经济扭曲。经济矫正型数字税是对平台型企业获取的超额利润予以矫正而设立的新税种,其正当性证成需要兼顾经济规律与税法原理。就经济规律而言,平台型企业一方面无偿或低偿获取非生产型数字劳动所创造的利润,另一方面借助双边市场属性剥削来源于市场供求双方的利润,这些超额利润需要由税法加以调节。从税法原理来讲,数字税具备公共利益属性,有助于贯彻税收公平原则。同时,数字税以用户参与度、数据流量等数字经济特征为联结点,可以突破传统税制对物理实体的依赖,针对性地规制平台经济。
2025年05期 No.262 45-5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45K] - 于鸿;
银发经济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亟需构建与其发展阶段、产业特征相适配的精准化财税政策支持体系。当前的财税政策在支持银发经济过程中存在工具协同性不足、银发经济供需结构失衡及长效保障缺位等问题。基于此,我国应进一步构建产业政策、金融政策与财税政策的跨部门协同机制,通过动态绩效评估机制的设计与全周期财税激励体系的完善,实现银发经济规模扩张与质量提升的有机统一,促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年05期 No.262 53-5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39K]